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原有城市規模劃分標準進行了調整,明確了新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
  《通知》指出,伴隨著工業化進程加速,城市數量和規模都有了明顯增長,原有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已難以適應城鎮化發展等新形勢要求。
  以城區常住人口劃分城市規模
  《通知》明確,新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與原有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相比,新標準城市類型由四類變為五類,增設了超大城市。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曾表示,之前城市規模分為四個等級:20萬和20萬以下為小城市、小城鎮;20萬以上到50萬為中等城市;50萬以上到100萬為大城市;城市人口100萬以上為特大城市。
  這裡的城區是指在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區、市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和其他區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離開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且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6個城市升級為超大城市
  我國以往的城市規模劃型標準確立於1980年。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當時的特大城市的標準是100萬人以上。按照這個劃線,截止今年,全國的特大型城市共有140個。按照新標準,特大城市是指城區人口500萬至1000萬的城市,按照2010年的數據就只有10個。另外,100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有6個(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重慶)。
  此次調整之後,大量原本享受特大城市待遇的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將退出特大城市陣營。為了重新獲得原有的政策扶持,這些城市很有可能在基礎設施建設和投資方面加大力度,及早重返特大城市行列。
  城市規模並不是越大越好
  “城市規模並不是越大越好,像這種超過1000萬人口的超級城市只能是發展水平達到國際化水準才能生存下來,比如北京、上海、廣州這類城市。這類城市對城市建設要求也很高,但是以前我國對大中小城市建設的標準區別不大。現在把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單獨劃分出來,有利於更好的建設。”中山大學城市與區域研究中心教授魏清泉表示。
  中國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司長徐林此前曾表示,研究表明,城市人口規模200萬-500萬,最符合規模經濟。
  延伸閱讀
  各地城鎮規劃將面臨修改
  之前各地已經發佈了到2015年或2020年,甚至到2030年的相關城鎮規劃。這些規劃均按照舊的城市規模標準,有的提出了磅礴的特大城市目標。
  如果按照現在500萬人口以上到1000萬之間城區人口的新特大城市標準,之前各地規劃提出的赫赫的特大城市夢想,大部分要破滅。(綜合新華社、中國廣播網、中新網、中國證券網)  (原標題:6個超大城市 10個特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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